吸毒成瘾鉴定中毛发毒品定性鉴定的必要性

摘要:吸毒成瘾鉴定中毛发毒品定性鉴定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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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法律条例对毛发检材的认可 根据《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10号)》第六条规定检测样本为采集的被检测人员的尿液、血液或者毛发等生物样本。在《吸毒成瘾认定办法》中同时规定: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是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的必要条件。   吸毒成瘾认定的问题 根据《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对吸毒成瘾认定必要条件的描述,吸毒人员必须产生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才能构成成瘾的必要条件,而目前出台的戒断症状具体情形认定指导原则仅有《阿片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和《苯丙胺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新型毒品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目前在国内仍然是空白,且通过诊断治疗指导原则也难以确认是否为吸毒成瘾,因而无法从临床角度出发认定新型毒品吸毒成瘾。 针对新型毒品,目前只能通过吸毒史的认定才能完整构成吸毒成瘾认定的必要条件。因毛发能反应一周至数年的吸毒情况,因而可以通过毛发中检测出相关毒品作为判定吸毒史的必要证据,再助尿液检测阳性的所确定的近期吸毒情况,结合尿液及毛发中毒品阳性结果,基本可以确定当事人多次吸毒,因而可以将毛发毒品鉴定结果作为吸毒成瘾认定的临床评估依据。   毛发中毒品检测的科学性 毛发因具有非创伤性、易采集保存、目标物稳定、检出时限长、反映摄药史等特点在法医毒物学、临床毒物学、兴奋剂检测等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应用价值和独特的证据价值。 人类的头发以平均0.35mm/天的速度生长,经历生长初期、中期、终期三段时间。正常人类毛发的pH 值在4.5到5.5之间,相对pH约7.4的血液酸性更强,弱碱性、非离子化、脂溶性毒药物在毛发中的浓度药更高于在血液中的浓度。 而毒品进入药物的过程基本通过四种方式:1)毒品吸收入血后,经过细胞膜的简单扩散进入毛发;2)药物扩散至汗腺或者皮脂腺后被毛囊吸收进入毛发;3)环境接触到易挥发的毒品;4)毛发纤维接触到易透皮吸收的毒品; 毛发中毒药物的检测技术在国内外目前已相对成熟,由我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沈敏研究员领衔的研究团队,在毛发中痕量精神活性物质的鉴定及评价技术研究中取得重大突破,填补国际黑色毛发人群空白的研究成果——毛发中痕量精神活性物质的鉴定及评价技术。 美国药物滥用与心理健康服务局(SAMHSA)于2004年修订了《美国联邦工作场所毒品检测程序工作指南》,提出了毛发中安非他命类、可卡因类、鸦片类、大麻酚类等毒品筛选和确证方法的临界值;同年。国际毛发检验协会(SoHT